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9日,报名时间截至9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mtdjfwzx@szgm.gov.cn。
3.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4年8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8)《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6);
(9)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特聘+姓名+岗位编号+岗位类型”。
(10)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咨询: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55-29428367,邹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初审和考核
由我街道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初审结果和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放弃办理入职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原则上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办理入职,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时办理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28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