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方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85年,是由深圳市政府举办的一所“强专科,大综合”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研究型医院。目前已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规模大、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的感染性疾病诊疗与研究中心,主要承担深圳和周边地区传染病与重大疫情的防控任务并开展综合医疗服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科人员结构,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8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岗位要求全部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的文件,(逐项资料名称重命名,如“张三身份证”),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sz3h@wjw.sz.gov.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应聘xx科副研究员”)。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岗位要求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提交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621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留下原件的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
(三)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报告/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5.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状)证书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或录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对象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我院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人资格。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待定。(时间确定后将使用电话方式告知考生)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均由我院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认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院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院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不进行递补。
十、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招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三)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投诉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咨询电话:0755-61238989。投诉电话:0755-61238989/61238948。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