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玉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0000人,首批设置烹饪工艺与营养、服装与服饰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等6个专业。学院环境优美,坐落于玉林市高铁新城,距离广西首条350时速高铁(南玉深高铁)的玉林北站仅3公里车程,紧靠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西连福绵机场,地理位置优越,生活与交通便利。为满足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活动需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专业教学需求实际情况,拟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12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地点: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101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空港大学城大学路1号)。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计划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人员38名,详见《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2日);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2日)。具体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其它情形
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报名人员相关材料,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咨询电话: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775-2860699。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一份;
4.岗位所需的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或证明材料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一份。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必须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中可查验。
5.具备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所在企业开具的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保缴交证明、合同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一份。
6.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
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察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现场开展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相关考试信息及时在招聘群里公布。
(三)开考比例
1.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写明理由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调减岗位计划
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在招聘群及时公布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取消开考的岗位等有关信息。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别,采取相应的考试形式。招聘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
(1)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的理解等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或在笔试场地大门口张贴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1)确认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①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的顺序确定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②无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各处室干事、各专业专职辅导员、财务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各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和思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①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②试讲。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考前一天公布试讲授课范围,考生可自行准备教具。试讲时间10分钟。
试讲满分100分,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面试要求
①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②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指定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超过指定时间15分钟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③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④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⑤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最终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各处室干事、各专业专职辅导员、财务人员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各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和思政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根据最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确定的,则加试,加试的内容、方式由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各专业专职辅导员岗位需通过心理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心理测试由玉林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医院的心理学专家开展具体的测试、评估工作。
1.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由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职业技术学院确定。
(六)公示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待遇
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根据《教育厅自治区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规定,实行备案制,不纳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拟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本单位依法为拟聘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860699
监督电话:0775-2675985、0775-2685868
附件:
玉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