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招聘   兼职城市  

全国 切换城市
找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兼职馆网 > 兼职资讯 > 头条新闻

事关校外培训!新*方、学*思等10个案例被曝光!

作者:dwzjb123 时间:2023-03-15 14:17:17

2021年“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佛山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属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培训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现将佛山市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监督。



01




2022年11月12日,佛山市新*方培训学校教师利用周末面向初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该行为超出其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退还所收费用26288.2元,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863.8元的行政处罚。

2.对直接负责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2021年1月,佛山市南海区优*课外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在未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的情况下,将办学地址由注册登记地搬迁其他地点进行办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变更办学地址。

2.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3




广东繁*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部分学员签订了《学员服务协议-网络培训版》,合同中的部分约定存在“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等问题,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警告和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04




佛山市顺德区泽*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贝贝托课程同意书》,同意书中预先印刷有“收费:本中心实行一次性收费,所购课程不得转让、变更或退费”等条款,该条款并未与消费者协商制定,构成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警告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05




2021年8月3日开始,佛山市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7个小孩曾在爱*思接受教育后得到了启蒙从而变得更加优秀的成长案例,并附上各个小朋友和家长、老师的真人图片”等广告内容,属于在教育、培训广告中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上一篇: 技术培训会,透露中蜂养殖大产业 下一篇: 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加码”
Copyright © 2015-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知识指南

事业单位报考指南客服:dwzjb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