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xzjsxy.com)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218.3.167.180:8001/。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516-80800325。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7月11日16:00。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9日9:00—7月13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4年7月9日—7月14日期间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7月9日9:00—7月15日16:00。
5.缴费确认:2024年7月9日9:00—7月16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考生可于7月18日14:00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而未能通过的,报名费用概不退还。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理论,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合格线,成绩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本次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1日9:30—11:30;考试考点设在徐州。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资格复审
我校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条件中有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符合按2024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思政教学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开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我校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2.参加面试的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下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在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我校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的人员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外,一经聘用应当在学校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学校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及事项安排将陆续发布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xzjsxy.com/),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16-85968026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85958031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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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