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8日核准备案,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英山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专任教师30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报考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城区学校专任教师3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中职教师6名,小学教师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区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英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于2024年7月1日通过英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6楼603室)
3.提交资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英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电子照片(20KB以内)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复印件。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退役军人专岗(岗位代码cqxxzrjs202414、cqxxzrjs202418)仅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招聘。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有关事项说明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同时考生个人须现场签订按期取得相应证件的承诺书一份。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教师资格证。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证明材料,同时考生个人须现场签订按期取得相应证件的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原件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在职学位等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在职学位等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标准必须一致。
(5)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6)退役军人专岗(岗位代码cqxxzrjs202414、cqxxzrjs202418)由英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地、入伍地、退役登记地等情况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英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具体事项请考生咨询英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股,联系电话0713-7023128。
(7)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英山县教育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1.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领取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603室)。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自动弃权。
2.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用50元。
(五)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1.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各级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教育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按照《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合格控制线划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黄人社函〔2022〕9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及时在英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
(六)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黄梅戏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qxxzrjs202421)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黄梅戏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小学游泳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qxxzrjs202422)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游泳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在英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学段同学科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招聘岗位按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备案
县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县教育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及附件所列内容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13-7063280(英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7770096(英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英山县教育局研究意见并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妥善处理,必要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英山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