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县直公立医疗机构业务开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为利辛县人民医院、利辛县中医院、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利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家县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利辛县县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59名,其中:利辛县人民医院24名,利辛县中医院13名,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13名,利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全日制应、历届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正在进行规培或已被规培单位录取的2024年无法入职人员不得报考;
(九)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定向协议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8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考生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24: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利辛县县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人像需要正视镜头,表情自然,面部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无遮挡及高光。不能佩戴饰物,也不能对面部明显特征进行修改。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kb-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专硕提供)、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合格证明(专硕提供)等材料扫描件。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四家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要求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至7月9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若实际面试考生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分。
(三)面试通知书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2日17:00,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对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参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2023年选拔选调生公告的做法。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资格复审工作由四家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人选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考生相关证件进行审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复审,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专硕提供)、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合格证明(专硕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的办理体检确认。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工作由四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名单,在利辛县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的(未发放规培合格证的提供合格证明),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硕士研究生政策根据各招聘单位人才引进办法执行。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参照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8816207(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58—8832052(县卫健委人事股)
0558—8812186(县人民医院)
0558—8765266(县中医院)
0558—8812328(县第二人民医院)
0558—8812801(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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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