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 宣传工作人员1名;
2.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1名;
3. 人事管理工作人员1名;
4. 资产管理工作人员1名;
5. 实训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基本条件
1.男女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具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心理、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与说明 |
宣传工作人员 |
勐仑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文学类、教育类、教育学类 |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拍摄、视频剪辑、新闻宣传、无人机飞行工作经验者优先。 |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
勐仑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新闻学。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有军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
人事管理工作人员 |
景洪勐仑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汉语言文学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有从事人事、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实训管理工作人员 |
勐仑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公共管理、电子电工技术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能够长期在勐仑驻守。 |
资产管理工作人员 |
勐仑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会计学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有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机关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生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周末不接受报名),逾期视为无效。
报名地点: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楼人事科(教师工作部)(214)第一会议室。
联系电话:0691-8983052(陈老师、岩老师)。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规格2.5*3.5)蓝底正规照1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报名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及考生报名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公布。
(二)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履职能力,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面试考核测评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通知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教师工作部)安排考察组派专人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承担),到公安部门进行毒检。派专人审核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征求违法犯罪情况,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设定1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岗位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中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监督电话:0691—8983029。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