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将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事业编制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13名,幼儿园教师2名,合计3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2.报备员额
公开招聘嘉善县技师学院(筹)专业课教师2名,实习指导教师6名,合计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6日后出生);
5.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具体条件
普通高中教师
专业对口,同时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初中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所学专业来报考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即可)。
小学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县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所学专业来报考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即可)。
学前教育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嘉善户籍(2024年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嘉善生源);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即可)。
体育教练员(面向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或获省运会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
嘉兴市户籍(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人员户籍可放宽至浙江省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为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即可。
技师学院(报备员额)
1.专业课教师: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实习指导教师:
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专科毕业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相关专业国赛前10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专业国赛三等奖及以上。
(2)本人获省级技术能手、省级工匠、省级杰出工匠、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之一。
(三)其它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24年7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嘉善籍生源范围界定:指通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嘉善县;
3.嘉兴市生源范围界定:指通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嘉兴市;
4.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普通高中教师、学前教育、技师学院、体育教练员:2024年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初中教师、小学教师:2024年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晋阳西路1155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
(8)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相关证明(仅限报考体育教练员岗位的考生提供)。
(9)有获奖要求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资格确认
县教育局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教育局将电话告知)。报名人数及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晋阳西路1155号)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考。
(二)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体育教练员,2024年7月14日,技师学院教师、学前教育教师2024年7月15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为试讲和专家提问,技师学院内容为现用职高二年级教材,普通高中为现用高一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九年级教材,小学内容为现用六年级教材,学前教育内容为现用中班教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幼儿园完整儿童活动课程》)。主要考察应聘对象把握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设计、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15分钟。对报考学前教育、体育教练员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对报考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还需进行技能实操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
3.成绩确认。
(1)无术科测试学科: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2)有术科测试学科(不包括体育教练员):
综合成绩=笔试×50%+(试讲×50%+术科×50%)×50%
(3)体育教练员:
综合成绩=笔试×30%+(试讲×50%+术科×50%)×70%
(4)实习指导教师:
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30%+技能实操×40%
4.成绩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均发布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79/index.html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
(三)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四)选择学校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从报名的岗位中自主选择所对应的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报备员额的,录用学校为嘉善技师学院(筹)。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嘉善县教育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调取个人档案,查档无疑的,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于2024年8月15日前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要求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试用期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4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5.本次招聘教师,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善县教育局无关。
6.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7.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工作时间)。
8.监督投拆电话:0573-89102150。
附件:
嘉善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