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办字〔2012〕243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吉安市人社局核准备案,井冈山市卫健委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井冈山市卫健委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二)专业要求: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具体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详见附件2)。
(三)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在2024年8月15日以前提供毕业(学位)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井冈山市卫健委人事体改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①《2024年井冈山市卫健委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择业期内的人员应出具档案存放单位(就业主管部门、学校等相关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要求相同的原件)扫描后,将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jgswsjgck@163.com邮箱,邮件命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井冈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始终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电话通知,并于2024年7月4日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井冈山市人社局三楼事管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面试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则组织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者入闱。
2.体检由井冈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3.由井冈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等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不影响聘用的,报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历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遴选考试,不得调出本市。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正式编制,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并按《井冈山市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七)监督、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
井冈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体改股:0796-7163596
2.监督举报电话:
井冈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委办:0796-7069565
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796-7139325
中共井冈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0796-6891800
井冈山市市纪委市监委:0796-12388
附件:
井冈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