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4名;
所招聘人员为三岔河镇常住人口,需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三岔河镇人民政府管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 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三岔河镇社保中心(三岔河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王华春 13988986420。
4.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页)、毕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陆良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见附件)1份。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会同陆良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面试
面试由三岔河镇人民政府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再从其他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陆良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五大保险。
(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本公告由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