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宜宾市南溪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南溪区委党校4楼411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④在南溪区南溪街道、仙源街道服务满半年及以上的在岗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任职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并由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⑤在全市城市(城镇)社区担任正职或副职干部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印证资料;⑥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岗位调整:本次招聘确认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笔试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取消或调剂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7月13日)。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3分、5分。同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岗位选择
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经宜宾市南溪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南溪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附件: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