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船山区城区小学校面向船山区外公办学校和船山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面向区外公办学校选调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面向区内农村公办学校选调教师16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附件1和附件2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面向区外选调教师还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证书或文件颁发单位必须是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2.取得县级及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证书或文件颁发单位必须是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3.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说课等其中一项奖项(证书或文件颁发单位必须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4.任教所报考学科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或文件颁发单位必须是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首聘服务期未满的;
9. 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0825-2222772。
报考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船山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按以下顺序编号保存在同一个文件夹内压缩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csrsg@163.com,邮件以“姓名+学科名称+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张xx+小学语文+240101”):
(1)《报名登记表》电子档,PDF盖章扫描件。面向区外选调的,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面向区内选调的,由所在学校签署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
(4)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
(6)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4,上传Excel电子文档)。
同时,区外报考者还需提供获奖荣誉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等图片。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截止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通知书》,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信息。
(三)岗位调整
区外选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
区内选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1.5:1。
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组织考试
1.本次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2.本次选调由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船山区委编办、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船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3日内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调人员。如最后录取名次出现并列,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入围拟调人员由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因部分体检项目待检延期后,又主动放弃补检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组织考察
区外选调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由相关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交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最终核实确认。区内选调人员由相关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综合考察。
对考察中取消录用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将一律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择岗位
公示结束后,拟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对应缺科学校。
(十)调动
拟调人员选定学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保留原单位岗位聘用等级,以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岗位等级的聘用。
若拟调人员因人事档案材料缺失、不规范等其他因素影响调动的,应暂缓或取消拟调资格,责任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严格遵守考务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特别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适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若因报考者未登录该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选调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各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22772
附件: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