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人社发〔2022〕4号)等规定,现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范围。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7月8日下午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需填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将纸质扫描件电子档发至邮箱ncszxyyrlzyb@sina.com。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江东院区办公楼508(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请自行打印),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本人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资格审查时需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5且低于1:10的,直接进行面试。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5,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3。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当次考核招聘计划。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考核时间与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
3.成绩计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初次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对象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考核招聘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