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初中公开招聘教育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初中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
1.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教学名师;
2.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4.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
5.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6.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8.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9.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省特级教师;
10.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
1.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
2.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5.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
6.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2月1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4.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教师称号证书;5.重要荣誉证书;6.主要论文及教科研成果;7.其他。
以上材料中,报名登记表请提交word格式,其他佐证材料请按顺序制作PDF格式,文件以“姓名+证书内容”命名,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包大小请勿超过20M。
邮箱地址:gsjtwlzp@sina.com
3.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核
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0:1(含)的,直接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1的,增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由姑苏区教体文旅委组织考核小组负责对拟引进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招聘计划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专业面试时间初定7月初,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取答辩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答辩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姑苏区教体文旅委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和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引进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符合《保护区、姑苏区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享受相关待遇;符合苏州市级《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按文件规定的程序申报。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由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101。
九、其他
本《公告》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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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