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省来省就业若干措施》(黑人社发〔2024〕1号)中“深入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毕业生招聘计划”和《关于推动“满编运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通知》(黑卫基层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招聘医学毕业生共计8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等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报名时需学校出具如期毕业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7日
(二)报名地点:虎林市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股。
(应聘人员到虎林市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通过网络发送相关证件电子版进行报名。)
报名电话:0467-5841698
(三)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6.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本次考试所有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八)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4)。
(九)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持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见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通知。
1.笔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公布笔试成绩。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4.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经录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
六、纪律要求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七、监督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电话:0467- 5891211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虎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