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结合融媒体中心编制数、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1名。岗位详情见《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7日(不含)至2006年5月26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播音主持或新闻相关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6)呼伦贝尔市户籍;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公开招聘之列,不可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报名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表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下载网站为呼伦贝尔人才网或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https://www.ewenke.gov.cn/),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持有委托人委托书,所填写的信息视同应聘者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2:00。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开考比例3:1,而实际到场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人数,则考试正常进行。
3.报名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办公室(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伊敏路55号旗融媒体中心办公楼一楼)
4.参加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4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已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核对是否符合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8.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9.《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10.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1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领取《考试通知单》的有关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1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完成岗位需求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本次招聘考试科目为新闻稿播报和即兴主持测试两科(含准备时间每科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按专业技能测试分数的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以3:1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成绩合格线;该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所有测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两项成绩比例为7:3均采用百分制加权计算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结构化面试×30%),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分数的成绩按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人选。
6.按照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https://www.ewenke.gov.cn/)上发布、同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及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并列的,由考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机构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如考察中存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进行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同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转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试用期
(1)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服务期制度。应聘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列出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要求
1.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考试、资格审核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0-8819992(工作时间段)
咨询时间:5月22日至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