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实验学校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中港路72号,前身是嘉兴市第一所民办小学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成立于1998年。2022年学校民办转公办,属南湖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3月成立嘉兴南湖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集团下辖三个校区:中港校区(即嘉兴南湖实验学校)、万兴校区和槜李校区。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其中小学数学教师2名,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
1.全国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不含南湖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2.普通高校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嘉兴市户籍(以2024年5月29日在册为准),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证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研究生或曾获省优质课一、二等奖、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任期内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专业不限),其中202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所学专业对口。
4.语文学科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及以上。
5.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招聘单位对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下发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周三)9:0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南湖实验学校(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中港路72号)。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材料:
(1)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编制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普通话证书。视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嘉兴市户籍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考者须按自己所对应的类别自行下载后用A4纸打印一份报名表(扫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地点设在嘉兴南湖实验学校(中港路72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替补。
(六)聘用及待遇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在南湖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笔试、面试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供考生查询。网址为: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与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招聘教师,嘉兴南湖实验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兴南湖实验学校无关。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73-83852855,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嘉兴南湖实验学校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