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牵头组织面试考务工作,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岳阳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负责相关环节监督。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专项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6月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6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024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研究认定,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在读的非2024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招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0-880555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供:①填写《2024年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在照片粘贴处竖向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并手写签名。②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意见,经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内容与分值。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普通话等级证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6.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3天。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手续办理
1.按规定到人事、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0730-8805995(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730-8805797(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1.
2.
3.
本公告及附件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