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委机关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编外工作人员2名,其中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技术技能岗位人员(司机)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优先考虑)。熟悉文秘、信息工作,有一定的写作、宣传基础;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优先。
(二)技术技能岗位人员(司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持有C1以上驾照,驾龄2年以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其与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bs8166@126.com。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由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入围面试人员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体检经费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合同书一年一签,可以续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日常出差补助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根据工作需要,司机主要负责车辆驾驶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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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宾市纪委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