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近亲属为区纪委监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区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区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济南且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凡应聘要求具有济南市钢城区户籍岗位的考生,须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济南市钢城区户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相应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54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6月14日16:00前向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者电子照片),接收邮箱为gcrsjgbk@jn.shandong.cn(材料发送后,请电话联系0531-75873011,并确认接收成功)。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11:3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有效身份证;②经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为就业推荐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报考面向钢城区户籍或生源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钢城区户籍证明材料(须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或本地生源证明材料;⑧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2);⑩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在规定时间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2024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3.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75873011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75873008
咨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附件: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