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有编制公办教师106人,其中幼儿园教师4人,特校教师2人,中小学教师100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在职)、历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报考所有的岗位,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相符(具体见附件1)。
2.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乡镇小学教师岗位,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名称学科一致,专业不限,但所列学历层次要求必须符合。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幼儿园岗位必须是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具备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申请认定页查看认定情况截图,认定状态需为“认定通过”,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或由受理认定机构出具认定通过的证明材料。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年龄条件
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七)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聘用公示等各环节安排均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发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网络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30。
2.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第三方提供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qyqxq按指引进行报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建议提前完成报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招聘系统未记录的,视为放弃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不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初步审核
网上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由招聘系统自动初审,考生请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并记录在案。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7:3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一经确认报考参加笔试,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并纳入清新区招聘教师诚信报考档案。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2024年6月23日开考前。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的成绩,可以用作参加我区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笔试成绩的使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50%)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新区第四中学,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6月28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工作安排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候分室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6.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分数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填写《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4.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6.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经签约未办理入职的不用提供。
7.《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2024年“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的合格证明。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致。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其次考生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没有将报考条件材料按时补齐,将取消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以上空缺人数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体检、选岗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选岗:体检结束后,招聘岗位代码24101、24318、24411、24414岗位,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选岗,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选岗按岗位依次进行,同岗位内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其余未确定岗位由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考生在招聘系统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等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服务期内,单位不出具同意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证明材料,除报考公务员外,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清新区教育系统。人员聘用后须服从并接受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区内交流轮岗。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笔试不另外加分。如报考其他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五)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岗位表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硕士以上”,均包含本级。
(七)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九)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面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4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另文通知为准。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网上报名系统问题咨询,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763—5820802;人社局监督电话:0763-58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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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