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和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4年和静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1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第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新疆巴州和静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0月31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可扫描二维码(见报名入口)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照毕业证专业名称,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链接(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才范围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考核可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谈、面试、专业测试、试工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考核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考核结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考核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了解拟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情况等。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填报《新疆巴州和静县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考察表》(附件4),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www.xjh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确定聘用后,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六)报名咨询电话
1.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96-5010516
2.各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纪检监督电话:0996-5028323
附件: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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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