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融媒体中心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成都市郫都区融媒体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开选调1名事业人员,选调岗位名称为电视新闻主播,选调岗位类型为专技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如有职称,就聘在对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如无职称,就聘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或事业人员。应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现为一级科员及以上职级;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聘用在管理九级及以上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岗位。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且具有资质(播音员主持人证书)。
4.1993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电视新闻主播从业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23日。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23日);
6. 尚在国家和我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 近3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播音员主持人证书等,有行业获奖经历者可提供获奖证书)扫描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学历”)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王老师,邮箱:673263807 @qq.com,联系电话:028-86550011,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选调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相关事宜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核
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实操成绩×50%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考核相关事宜的公告为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5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并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原件校验
参加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播音员主持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岗位)等级、电视新闻主播从业经历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注明应聘人员是否尚在国家和我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
(4)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5)《报名表》。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技能实操
原件校验合格的人员参加技能实操。技能实操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核独立承担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新闻播音任务的能力、电视新闻节目的采编制作和主持节目的实践操作方面的能力以及是否具有鲜明的播音特色。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郫都区融媒体中心028-86550011、郫都区人社局028-87931248。
成都市郫都区融媒体中心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