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教育类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函〔2024〕23号)规定以及我县部分学校的用人需求,我县教育局下属四川省大邑中学等12家事业单位拟开展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4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共考核招聘教育人才41名。具体招聘教育人才学校、岗位及名额见《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2)。
请应聘人员登录“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首页下方“政府及相关单位”进入“大邑县教育局”官网查看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第一类人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的以下教育人才。①正高级职称教师;②省、地(市、州)特级教师;③省、地(市、州)学术(学科)带头人;④国家级优秀教师(由教育部评选评定);⑤省级优秀教师(由省教育厅及以上单位评选认定);⑥地(市、州)优秀青年教师。其中,②至⑥项人才须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第二类人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2)。其中第一类人才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书。第二类人才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2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截止2025年7月3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下午17:00。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否则将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件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
2. 报名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以指定邮箱收件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报名多个岗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材料完整、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至报名邮箱,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第一次发送的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1),填写各项内容并用A4纸竖式打印,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本人报考学校指定电子邮箱(报考学校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2《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文件请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相关材料包含:①《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承诺”栏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后上传);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须提供学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第一类人才本人中小学中级、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第二类人才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二)网上资格审查初审
招聘学校考核组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的结果将于网络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邮件,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邮箱地址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初审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 面谈
各招聘单位考核组组织所有网上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
1.面谈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到应聘人员。
2.面谈内容:面谈主要考核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能力、工作实绩及岗位匹配度等内容。
3.面谈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不计入最终面试成绩,面谈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四)现场资格审查复审
1.各招聘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2)个人自荐材料1份;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须提供学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身份证;
(5)第一类人才本人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第二类人才教师资格证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本人教师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各类获奖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时将上述材料交报考学校考核组。
3.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到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考核内容:无学生试讲。面试考题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4.面试由大邑县教育局组织。
(六)择优确定签约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出现的招聘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签订《大邑县高层次人才招聘协议书》
1.等额确定的签约人员签订《大邑县高层次人才招聘协议书》。
2.2025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还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社会应聘人员不签订此协议书)。
四、体检
1.等额确定的签约人员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由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 3 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4.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考察实施时,如国家出台考察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1.按照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1)签订了《大邑县高层次人才招聘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生档案,通过本人毕业学校招就处,用机要件于2025年7月31日前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28-8821024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富民路北段1号大邑县教育局,邮编:611330)
(2)签订了《大邑县高层次人才招聘协议书》的往届生、社会应聘人员的档案待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到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七、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将其《大邑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报送县人才办审核同意后,报送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教育人才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教育人才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三)根据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教育类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函〔2024〕23号)规定,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待遇
招聘的教育人才为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九、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210246。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366539。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本次招聘工作期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成都市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