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西和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现就2024年西和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全县20个乡镇司法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共20名。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主要承担基层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法学类、公安警察类、公共管理类、信息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司法所公益性岗位人员专业不限。
(四)限西和户籍或西和生源;
(五)能熟悉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5.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优先招聘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现任司法所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历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陇南西和发布”“陇南西和人社”“陇南西和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西和县人力资源市场(西和县伏羲广场西北侧)
3.报名流程:(1)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西和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役军人)、结婚证(因婚迁入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核,证件不全者不得报名。(3)报名信息电子录入: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人员将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电子汇总录入;(4)资料装档:报名人员报名电子信息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收集报名人员证件复印件装档,报名结束。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笔试:
1.笔试准备工作。制定笔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制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联系确定考点,布置考场,抽调和培训监考及工作人员。
2.命题制卷。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制卷、阅卷。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准备阶段。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制面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确定和布置面试考场,抽调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
2.命题制卷。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制卷。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等能力素质进行考察。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确定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届时在“陇南西和发布”“陇南西和人社”“陇南西和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参加2024年西和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换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出现指标异常的情况时,允许考生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视为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专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经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本环节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愿选择就职乡镇司法所,由县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西和县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县司法局存档备查。
2.司法协理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经试用合格,予以聘用,聘期3年;试用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及时解除聘用关系。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
3.司法协理员每年度聘用工作结束后,县司法局应当及时将招聘情况报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五、待遇及保障
(一)司法协理员薪酬参照本县公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司法协理员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保待遇。
(三)司法协理员依法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四)司法协理员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五)司法协理员因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不法侵害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做好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等工作。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西和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县司法局办公室:0939-6621915
县人社局办公室:0939-6624826
县纪委监督电话:0939-662424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西和县司法局
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