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田县教育局2024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田教人〔2024〕26号)的文件精神,经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剩余的6名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进行补充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报考的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岗位、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大田县2024年补充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此次考试聘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3.在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中,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准予报考。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现场选岗和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1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0号)。
(3)应聘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往届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和是否属于师范类等相关证明材料,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④应聘者报名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大田县2024年补充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3)、《大田县2024年补充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4)和《大田县2024年补充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同时提交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学科和姓名)。
2.现场资格审核
由大田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1号教学楼。
(3)面试方式:采用片段教学(12分钟),同一学科随机抽取同一片段。
(4)面试内容:采用我县高中现使用的必修教材第一册(其中历史为必修上册),具体见附件6。
(5)其他要求: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
(6)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等于或低于1:1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及以上。
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学科职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次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现场选岗、签订《承诺书》
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职位,根据《大田县2024年补充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应聘者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选岗后签订《承诺书》。
(三)体检、考核和协审
1.拟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明地区以外在编在岗报考人员和企业在职人员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协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服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缴交违约金。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编制和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通知通过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发布,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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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