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创建于1995年5月,是宁波市妇联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集家庭教育、公益活动于一体的少儿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家庭教育文员 |
1 |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服务意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教育学、文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均可,应届生需在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内(1989年9月6日以后出生) |
工作地点为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鄞州区兴宁路321号) |
二、工资福利待遇
综合年收入60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三、报名办法与步骤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从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网站(https://nbfe.qsng.cn/)、公众号以及宁波市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公众号上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以邮件形式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学位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发送至报名邮箱244196393@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手机号码”。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3日下午16:00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853597
咨询时间:周二至周六9:00-11:0014:00-16:30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测试
主要通过面试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工作岗位的认知程度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测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