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公开选调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3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岗位:县委办公室3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1名、县委社工部3名、县发改局1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县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中心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5年,选调生在乡镇(村)实际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④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⑤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细见附件1《鹤峰县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3:1的比例进行专业测试,由选调单位组织,满分100分。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笔试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若用人单位同意,报县委组织部批准,不核减相关选调职位计划数,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电话:5282832)。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⑤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办理调配手续。
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