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军休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游仙区的退伍军人,30周岁以下;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职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
(四)诚实守信,品行兼优,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五)服从本单位对工作的安排、调整;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适合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驿亭路10号(绵阳市游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资料: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人简历(1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按招聘要求将材料报送到绵阳市游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二)面试或面谈
面试(面谈)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1.时间:2024年8月26日9:30,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面谈)内容: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及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面试(面谈)成绩第一名的,签订聘用合同。如拟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可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享有工会福利。
(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六、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提供信息虚假或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畅,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绵阳市游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816-2130286。
绵阳市游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