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1.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綦江籍)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面向我市为綦江区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3.面向我市为綦江区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
4.面向我市为綦江区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公开招聘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cqqj.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12: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教育系统岗位:qjjwrsk@163.com;卫生系统岗位:qjqwjwrsk@163.com)进行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以及定向培养协议书。
(2)《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定向培养协议书和《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应试人员考试须知》,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4.联系方式:
(1)教育系统岗位:陈老师,联系电话:023-85880852;刘老师,联系电话:023-85880129;
(2)卫生系统岗位:杜老师,联系电话:023-85895032。
五、考试考核
(一)区教委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主要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大学期间校内成绩、专业面试等。
1.专业面试。
面试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授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等。
2.大学期间校内成绩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大学期间校内成绩由就读的毕业院校提供,重庆师范大学毕业生以《重庆师范大学学业成绩表》中的历年平均成绩为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毕业生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或全科教师英语专长)专业2024届毕业生学业成绩及综合成绩一览表(定向綦江)》中综合成绩为准,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以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提供的《2024届毕业生学业成绩及综合成绩一览表(定向綦江)》中综合成绩为准,折算为百分制。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乙类岗位: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大学期间校内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应届毕业订单定向医学生。
主要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面试。
面试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丙类岗位: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示。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岗”的岗位,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报考人员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保持电话通畅。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qj.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qj.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费师范生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本次公开招聘的订单定向医学生一经聘用,须在我区卫生系统服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綦江区教委、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报名、现场审查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公告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023-87268709;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8628293。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关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