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巴中市巴州区公办学校拟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在编在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巴中市巴州区公办学校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在编在岗教师名额共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巴州区公办学校2024年度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在编在岗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公告《岗位表》中明确的选聘条件的巴州区外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本人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教师资格证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当日(2024年8月22日)。
(三)限报条件
1.明确规定有服务期限而未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局8楼会议室;
3.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要求
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三)报名材料
考生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巴州区公办学校2024年度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登记表》,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最新岗位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延长6个月);
2.提供在编在岗教师身份的文件依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和流动文件等);
3.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4.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如被录取,同意办理流动手续,并配合办理档案转递和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四)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和区教育科技局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必须形成差额,否则按规定相应调减或者取消岗位选聘计划。选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4:00-16: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在区教育科技局5楼502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五、选聘时间、地点及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
(三)笔试内容: 相应学段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四)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本次选聘将分岗位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具体为该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有效成绩的平均成绩的70%,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参考人员不得进入公开选聘下一环节。
(五)查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当日内,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8月26日到巴州区教育科技局509室申请查分。
六、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人员确定
依据选聘岗位及名额,分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以工作年限长短、学历高低、聘任岗位高低和聘任时间先后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若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办法确定,加试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科技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到区教育科技局人事股(509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教育科技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科技局牵头,组织选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德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个人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选岗
(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选岗人员;
(二)选岗办法。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同一岗位个人笔试成绩相同者,按工作年限长短、学历高低、聘任岗位高低和聘任时间先后的顺序依次选岗。因选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选岗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个人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完成选岗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时,参考本人原聘任岗位层级等级,聘用到选聘岗位明确的相应层级等级岗位;
(三)聘用人员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到拟聘单位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正式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整个过程接受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指导。
十二、特别提示
(一)选聘过程中如有公告内容及岗位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聘用、选岗、递补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请报名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区教科体局(联系电话:0827-5221309)。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0827-5221309
附件: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局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