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是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和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如下。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先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全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近期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保存为Word格式文件;再将其他相关资料(身份证、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招聘条件相关证明、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并整理成一个压缩包文件。检查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miaobb@jshb.gov.cn(邮件主题、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岗位序号+姓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直到招聘到合适人员为止。
(三)资格审核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予以通知。接到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
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开展命题设置,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五)考察及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出具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体检。
(六)公示
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7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无特殊情况,聘用人员须于发布入职通知后1个月内报到入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岗位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以劳务派遣方式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申请者一经录取,入职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等编外工作人员执行。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和餐补等各项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如发现虚假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各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5-69586516(黄老师)
邮箱:miaobb@jshb.gov.cn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