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附属桂林洋幼儿园功能定位的批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琼台师范学院附属桂林洋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附属桂林洋幼儿园位于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创办于2017年,是一所办学条件优越、办园品质一流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是海南省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研究基地和海南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具体详见《琼台师范学院附属桂林洋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的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境内应届毕业生除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外,还须同时上传加盖培养机构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境外毕业生参照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关于专业,按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琼台师范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台师范学院附属桂林洋幼儿园应聘(员额)人员登记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8: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qtzp412@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附属桂林洋幼儿园+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书写(例:附属桂林洋幼儿园+01幼儿园教师+张XX),书写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自动回复邮件。
报名网址:https://rsc.qtnu.edu.cn/
3.报名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时须在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
(1)《琼台师范学院附属桂林洋幼儿园应聘(员额)人员登记表》须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扫描件(表格中填写信息不清晰、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及查询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日内,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2024年8月19日8:30-16:00,地点: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电教楼204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本人页)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出具带有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④《琼台师范学院附属桂林洋幼儿园应聘(员额)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交审核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一份考生留底,一份由审核单位留存;
⑤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⑥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将公布于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统一核发《准考证》,请考生留意琼台师范学院官网。
(三)组织考试
1.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2.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执行。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考试组织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学校通过发放准考证及在学校校园网公布。
②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主要由教育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但原则上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按规定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布。
(2)面试
①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学院按规定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②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为5人或7人,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本单位和主管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60%。
③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
幼儿园教师岗的面试分为基本能力测试、微格教学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数的50%。基本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含讲故事、视唱、钢琴即兴伴奏、即兴舞蹈、现场美术创作,每项各占10%;微格教学,内容包含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
④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⑤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琼台师范学院承担。
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2.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琼台师范学院人事处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琼台师范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3508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王老师:0898-65950547
岑老师:0898-6567501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琼台师范学院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