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县教育布局优化调整需要,为合理补充城区学校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义务阶段学校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乡镇义务阶段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174名,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违反师德行为,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女教师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师5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乡镇从教工作年限:定向公费师范生需满5年乡镇工作经历;其他教师需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四)学历、教师资格要求: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学历专业、教师资格专业有其中之一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符即可报考;3.学历专业、教师资格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都不相符,可凭近三年内一直从事所报考岗位专业教学的学校证明报考。
(五)学段要求:报考人员只能申报现任教课程相应学段的岗位,不许跨报(兼教人员以任教课节多的科目所属学段为主申报)。
(六)学分要求:近三年继续教育学分累计达216学分及以上。
(七)业务水平:参加2024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提升专项培训的教师不得报考(含2023年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2024年中小学教师师生同考不合格的教师和2023年校长聘任制改革中的落聘教师)。
(八)免试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可以免试直接进入考察程序。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2024年7月 26日至2024年7月 31 日,选调公告在汉寿教育网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 29日—7月 3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汉寿县帅孟奇中学潜心楼一楼。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近三年一直从教相应课程的学校证明;
(2)报名时提供本人2021年至2024学年从教学段的学校证明;
(3)报名时提供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汉寿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教育信息网)和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时提供本人符合考核奖励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提供县教师培训中心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学分证明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2024年8月4日上午到汉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公开选调考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为100分,折合总分占50分,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全程监督组考工作。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公示:8月7日将在汉寿教育信息网公示笔试成绩;8月7日下午2:30—5:30为申请复核成绩时间,联系电话:0736-2862300;8月8日在汉寿教育信息网和教育人事微信群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方式为教学试讲,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折合总成绩为30分。试讲分为备课和上课,其中备课时间为1小时,占试讲总分的30%;上课顺序按备课顺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占试讲总分的70%。
(1)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试讲内容: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汉寿县八年级下学期现行教材内容;小学教师试讲内容为汉寿县五年级下学期现行教材内容;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为汉寿县八年级下学期现行教材内容。
(五)考核审查
1. 考核。考核奖励分值20分,具体考核分值项目如下:
(1)第一学历为原211、985学校本科毕业记5分,此项考核分值为5分;
(此项须提供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三年参加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教育规划课题(教育科研部门组织并认可的)主持人分别记0.5、1、1.5、2分,参与者按主持人的50%记分(须结题),此项只记获奖级别最高奖,不累计加分,考核最高分值为2分;
(此项须提供获奖证书、通报原件和复印件或有关部门证明)
(3)近三年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类教学比武获得县、市、省、国家级奖励的分别记0.5、1、1.5、2分;参加视频类教学比武按现场类教学比武相同层次的50%记分,同课比武如获得不同层次奖励只计算最高奖项。可累计加分,考核最高分值为2.5分;
(此项须提供获奖证书、通报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教研部门证明)
(4)近三学年度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毕业考试或调考的教师,排名获得全县乡镇同类学校前10%(含10%)的记2分,排名获得全县乡镇同类学校前11%-20%(含20%)的记1分,此项只记获得名次最高奖,不累计加分,考核最高分值为2分;
(此项由教育局教育股组织核查)
(5)近三学年度连续三年担任学校班主任记1.5分,每少一年扣0.5分,考核最高分值为1.5分;
(此项由学校出据真实性证明,校长要手写签名)
(6)参加援藏援疆支教的教师记1分;参加“三区”支教等教育局组织的县外支教的教师记0.5分,此项只记最高支教层次,不累计加分,考核最高分值为1分;
(此项由学校出据真实性证明,校长要手写签名)
(7)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满10年计0.5分,满15年及以上计1分,考核最高分值为1分。
(此项由学校出据真实性证明,校长要手写签名)
(8)在县教育局2024年上学期组织的师生同考中,成绩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师计1分。(此项由县教研室组织审核)
(9)教育布局调整撤并学校(沧港中学、大南湖中学)的初中教师加4分。
2. 审查。按笔试、面试、考核分值综合成绩入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由学校出具综合评价意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教育股、教研室、仪电站、体卫艺、党建办等股室对拟录人员进行联合审查,并签字确认人员名单。。
(六)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核分值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七)结果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考核考察情况,对拟调人员在汉寿教育网进行公示。
四、相关说明
(一)前期已遴选到县普通高中学校和辰阳中学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报考。
(二)县城区学校和县五中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报考。
(三)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一般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笔试开考。对少数岗位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五)资格及考核加分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各学校要严把资格和考核加分初审关,教育局严把资格和考核加分终审关,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因特殊情况造成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第一学历为985、211毕业及研究生学历毕业人员,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
(七)监督举报电话:0736-2855807。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汉寿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