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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巩义市招聘幼儿园及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4:41:43来源: 13253963632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公开招聘5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59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名、高中教师4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巩义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名时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按照上级政策规定,2017年及以后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效力;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6.报名时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近五年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所报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9.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于高中教师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6日9:00—8月8日17:00)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后,登录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ngyishi.gov.cn),点击“巩义市2024年教师招聘”窗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正在进行”右侧“进入”,阅读招聘公告后,点击最下方“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登录/注册”界面。

  首次进入报名系统,应先注册:点击“注册”;阅读“考生注册说明”后,点击“同意”;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下方“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密保问题是重置密码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存)。

  注册完成后,会出现“考生登录”界面,登录后点击左侧“填写个人信息”,阅读“诚信承诺书”后点击“同意”,逐项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点击“保存”。然后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规格要求:近期免冠正面彩照,红、蓝底版,JPG格式,宽高像素约为114*156,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最后,务必点击左侧“提交审核”按钮后,考生的报名信息方能提交至资格审核端。

  报名系统中“个人简历”填写要求:1、自高中入学填写至今,时间连续不得间断;2、按照“个人简历”栏右侧的“填写格式”,逐段分行填写;3、对于大学学习经历,须注明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4、对于工作经历,须注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

  相关注册信息、报名序号、登录密码是考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期间将适时向考生发送相关考试提醒短信,请确保网上报名填写的第一个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正常通信。

  2、资格初审(2024年8月6日9:00—8月9日17:00)

  该阶段内,工作人员将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提交报名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名资格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报名信息不完整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改报岗位及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00。

  3.缴费

  (1)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者即可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60元(请确保银行卡开通银联支付功能,且有足够余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巩义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该表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

  缴费完成后,对于非因所报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而提出的退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申请免缴考务费人员,应于2024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拟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2日内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二次选报岗位,不愿二次选报或不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按程序办理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不进行二次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纳考务费不再退还。

  (2)报考人员须按照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记载的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虚构信息(或伪造证件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隐瞒影响资格审查结果重大事实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对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情形的,只加一次。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申请加分人员,按其人员类别,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人员,需提供:①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②本人任职所在的区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情况;③本人有效身份证;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入伍通知书;④退伍证;⑤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提交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申请加分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相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经现场审核认定后,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报名如有问题,可于报名前(节假日除外)及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9580071、69580016。

  (二)考试

  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所有缴费成功人员,须密切关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同时要留意查看手机短信提醒,按照通知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因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满分30分)和《教育类专业知识》(满分70分)。教育类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教材为巩义市相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各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历层次的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学历不需提供此项);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为在职人员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

  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如考生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显示的主要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的,经查实,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造成某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3:1)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如该岗位面试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或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2:1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4)面试当天,如因缺考造成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处理。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产生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执行。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本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是否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察还将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考察对象进行入职查询。

  如考生未按考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备的考察材料(包括本人档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且体检合格)。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递补体检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的处理办法确定递补考察对象;因考生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招聘资格或被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高中教师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其学科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各用人单位学科招聘计划内,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事宜。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者,不得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笔试准考证打印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考试总成绩、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发布。考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能正常通信,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为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电话:69580158。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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