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范围
详见附件1《雷波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19日。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7月19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7.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2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为PDF压缩打包(标题为姓名加电话号码),发送至报名邮箱:316784743@qq.com。
报名资料:
1.填写好的《雷波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提交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均需原件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一份;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8月8-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成都或昆明。
3.资格审查时须带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24年8月10-11日。
(2)考核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以下方式:
(1)采用“讲课”方式。超过3:1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先进行面谈按3:1的比例择优进入讲课;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讲课。所有岗位应聘人员讲课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考生成绩=讲课成绩(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应聘者按以下程序进行讲课:①应聘者按学科分组抽签确定讲课顺序。②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备课内容为对应的现行高级中学教材内容。③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以内)。
根据考生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的最后一名考生的讲课成绩出现并列时,按考生档案内的专科、本科学籍成绩(仅计算按百分制打分科目)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意向协议。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考核的应聘者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四)体检
按照排名由高到低和各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实,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四、纪律监督与回避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雷波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将依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用人单位考核组成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2149(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0834-8821131(雷波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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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